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房屋危险性鉴定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

(一)、项目概况
委托单位: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鉴定类型:房屋危险性鉴定
鉴定范围:整栋
项目地点:河南省鄢陵县
(二)、鉴定目的
因该房屋西面院墙外于2015年12月19日因焚烧垃圾引起刘风生房屋院墙内辣椒垛起火发生火灾,为了解该房屋火灾后是否危房及是否能居住,受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我公司派员对河南省鄢陵县望田镇孙寨村3组刘风生房屋进行房屋危险性鉴定。
(三)、鉴定内容
1、对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建筑资料及过火情况进行调查;
2、现场对该房屋上部结构各承重构件的受损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对出现损坏的承重构件进行拍照记录;
3、现场对该房屋外观及内、外环境进行调查,对该房屋结构构造布置情况进行调查;
4、按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抽取部分过火区域承重砼构件用回弹法对砼构件进行抗压强度检测,并抽取部分过火区域承重墙体用回弹法对砖和砌筑砂浆进行抗压强度检测;
5、根据上述检查、检测结果,依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对该房屋的危险性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行的处理建议。